配花镜须知

发布日期:2009年7月23日    来源:  阅读数: 186


人到50岁,眼睛就花了,需要配戴老花镜。配花镜须知:     1.应在眼科医生或验光师的验光检测下配花镜,如果发现有散光,则应在老花镜的基础上加上散光,方能矫正老视。不要随便在小摊上买花镜。     2.配花镜需要检测两眼瞳距,使视轴与镜片光学中心在一条线上,以免产生三棱镜的作用,引起眼睛疲劳。     3.选用具有滤光作用的烟色或灰蓝色镜片,借以保护视网膜。     4.戴上花镜在30厘米处,视力能达到近视力表1.5或能看清报纸上最小的字而不出现物体变形、眩晕等症状,说明花镜度数合适。     5.初戴镜自觉目标放大、物体变形、眩晕等症状,多为花镜度数过大,相反,视物虽清,但阅读不能持久,久则出现眼睛疲劳,多为度数不足,因此,购买花镜时要多试戴一些时间。     6.两眼花镜度数不能相差400度。     7.糖尿病人血糖过高时,晶状体核脱水,屈光指数增强,引起暂时性近视,因此,糖尿病人配花镜时需将血糖控制接近正常时再配花镜为妥。     8.口服或注射磺胺类药物,可引起过敏性睫状体水肿而出现暂时性近视;青光眼滴缩瞳剂后,睫状肌痉挛,调节力增强,造成近视。以上两种情况,不要急于配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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