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建立统一挂撤网规则,加速药械目录全面更新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7日    来源:医药经济报  阅读数: 828


 

11月25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77号建议的答复》。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对 “关于建立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国家招标平台的建议”予以答复。

 
  其中,备受产业关注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建设披露了最新进展:根据项目进度,2020年年底前将完成项目终验工作。据了解,国家医保局将通过该子系统实现全国联动的药品耗材招采、配送、监管,满足统一编码、统一模式、统一监管、属地管理的需求。
 
  医保信息平台广东率先落地使用
 
  自2018年5月挂牌成立后,为加快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国医保信息化“一盘棋”格局,国家医保局负责统筹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936号建议的答复》,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下的14个业务子系统在今年9月已完成初验进入试运行阶段。
 
  根据国家医保局官微消息,在日前重庆市举办的全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培训班上,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信息平台项目主体在今年10月建设完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11月在广东率先落地使用,标志着全国平台建设工作进入落地实施阶段。随着各地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平台建设,预计2021年底可在全国范围内投入使用。
 
  而在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下,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毋庸置疑将作为医疗保障的主要职能。国家医保局明确,将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挂网、招标、采购、交易、结算、支付、评价等全过程服务管理功能,同时还将发挥科学管理、数据监测、信息联通、政务服务、统计分析及决策支持等功能。
 
  显然,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药械统一招标采购的重担将落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肩上。有分析人士指出,明年年底全国平台的落地使用将为后续开展更大范围、更多品种的药品集采提供现实基础,产业即将面对的是愈加常态化的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集采,药品价格的全面下降难以避免。
 
  在业内看来,挤出药械的价格水分仍将是行业相当长时间内的主旋律。在11月25日于北京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以更大决心系统推进“十四五”期间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改革,建立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规范完善医药价格治理规则。此外,国家医保局也在前述回复中表示,下一步将推动药品、医用耗材信息动态挂网,加速药品、医用耗材目录全面更新,逐步推开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
 
  全国共享价格数据表正在制定
 
  为实践体量更为庞大的全国药械集采显然并不是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全部功能,在上述回复中,国家医保局表示,在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建成后,将积极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加强各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和监测,通过建立统一的挂网和撤网规则,结合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保障医疗器械价格合理、安全有效、供应充分、使用科学。
 
  药品价格不透明一直以来都是广受业内外关注的问题。据了解,目前除个别地市外,我国市级平台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功能已整合至省级平台,而各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当前已能实现挂网、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管理等基础功能,且各省省内数据标准已基本统一。不过,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以及省级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建设仍在进一步探索阶段。
 
  不过,这一困境有望借助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机制加以解决。国家医保局在此前的答复中披露,目前依托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了药品和医用耗材快速集采功能模块系统(简称快采系统),印发《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数据快速采集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49号)开展数据快速集采工作。在药品方面,目前通过快采系统建成全国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库,已收集2019年全国各省、各医院药品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现正制定全国共享价格数据表,拟尽快完成后发各省,为开展价格联动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有分析人士认为,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建成将实现国家与省级之间医保招标采购信息的传递共享,在为招采政策科学制定提供决策支持的同时,也能推进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药品价格的全国联动。在趋于透明化的药品价格面前,各大市场终端或将再生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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