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评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江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实操阶段

发布日期:2020年5月16日    来源: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271


 近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江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综合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标志着江西对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实操阶段,

为完善药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精心指导下,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牵头制定了江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经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2020年第一次联络员会议研究通过,并遴选了奥美拉唑等7个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且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实施集中带量采购。

透过江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从“六个一”可见其“用心良苦”,主要表现在:

一个公开透明。江西对其制定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评审规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可见江西药品采购的程序要求之严、凝聚众人之智之意,汇聚各方意见,完善评审规则。

一套评审组合拳。由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缺乏质量与疗效评审的“金指标”,江西提出了一套集药品的质量疗效、生产供应、科技创新和价格降幅等多方面综合设置客观指标的综合评审体系,进行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双百分制”客观评审,最大程度减少单一指标内在缺陷可能产生的导向错误影响,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将集中带量采购晒在阳光下。

一项零门槛,除生产销售假劣药等有诚信不良记录的企业外,所有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合法资质,在采购品种范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可参加江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不设置门槛限制性指标,最大程度开放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竞争。

一种中两家。江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行“双中选”,即1种通用名竞价药品,取入围后,报价最低的1家企业和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1家企业中选,将对中选药品质量与疗效性价比的追求发挥到极致,提供质优和价廉的药品,满足临床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一个作用发挥。江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充分体现了中选药品价格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和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江西没有设置价格降低限度门槛,投标企业可通过对公开透明的评审规则研判,结合自身产品特点,在充分分析竞争格局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投标价格,以最大的诚意获得中选资格。

一个治疗领域。梳理本次江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遴选的药品,可以明显看出,江西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聚焦到消化系统领域,7个药品均涉及消化系统疾病。特别是将未过评的质子泵抑制剂全部纳入采购范围,最大程度减少类似药替代现象,提升降价降费效果。

据了解,江西今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按照这个思路,聚焦到一个一个系统、一个一个领域、一个一个病种,分批次渐次推进。

期待江西对未过评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结出丰硕的成果,群众可早日享受到降价后的中选药品;期待江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经验和智慧,对今后开展未过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提供案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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