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安徽日报:我省正式“派发”药品采购新机制改革红利
发布日期:2020年4月27日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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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琳琳 4月26日上午,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与谈判成功企业签约仪式在合肥举行,来自26家医药生产企业代表与18家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牵头医院,正式签署中选产品确认书,至此,我省药品采购新机制的改革红利正式“派发”。
为了打破“药价高”的堤坝,挤出药价虚高“水分”,我省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省级集中采购、医疗机构联合带量谈判议价“破堤”行动,去年底,成功完成头孢菌素、抗肿瘤两大类35个药品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其中有29种药品为临床常用头孢菌素药品,6种药品为第二批抗癌药,平均降幅35.16%,单品最高降幅达63.91%,年度可为患者及医保基金节约2.99亿元。
“本次谈判成功的35个药品中,既有进口原研药,也有国产仿制药,产品质量层次较高,均属省级医院临床常用药,切合省级医院诊疗水平,基本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党委书记刘同柱说,作为药品采购联合体牵头单位,该院将紧密团结17家兄弟省属医院,严格按照确认书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本次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
“‘破堤’行动的顺利实施,降低了群众就医负担、支持了医疗机构深化改革、优化了医药企业营商环境,践行了‘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改革路径。”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继续选择部分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未过评药品实施带量采购,持续推进改革深入,进一步推动医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破冰前行,促进医药行业健康持续和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用上质量高、价格合理的药品。
(编辑: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