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办 药店13大红线别碰!6个督导组来了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30日    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阅读数: 209


针对《问政山东》节目中反映的零售药店违规问题,山东省药监局连夜成立6个督导组,赶赴问题一线现场查办药店,目前已有一批零售药店GSP证书被收回、撤销。
 
  同时,提醒所有药店,新版《药品管理法》即将正式实施,零售药店千万别碰以下13大雷区。
 
  20天,72家药店GSP证没了
 
  在谈到山东省零售药店违规问题时,首先来看三组数据。山东在一场全省全覆盖的检查过后,于今年9月初,山东省药监局又印发了《关于加强药品零售和使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及具体规范。
 
  该指导意见指出,“加强零售药店监管,明确了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要求对零售药店实现日常检查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零售药店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在该指导意见发布后,在9、10月份,山东省各市县监管部门明显增加了检查频次,被撤销、收回GSP证书的药店越来越多。
 
 
  然而,在山东省督导组成立前和成立后(该督导组于11月7日连夜成立),山东省被撤销、收回GSP证书的药店又开始发生变化。11月7日成立前,被撤销、收回GSP证书的公告还比较少,成立后,被撤销、收回GSP证书的公告明显变多了。
 
  赛柏蓝—药店经理人梳理发现,截至2019年11月27日,山东省督导组成立后总计撤销、收回72家药店GSP证书。同时,山东菏泽还有2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
 
  爆发点潍坊市,首当其冲
 
  据统计,除被省局撤销GSP证书的2家药店外,潍坊市被收回、撤销GSP证书的药店最多,为20家;滨州市其次,为17 家;青岛、威海、临沂、菏泽依次为13家、11家、6家和3家。
 
  至于为何潍坊市被查处的药店最多,起因与该市的4家药店相关。11月7日,《问政山东》节目曝光了潍坊市4家零售药店屡次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的违规行为。
 
  首当其冲,于11月8日潍坊市昌乐康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店等4家药店的GSP证书全被撤销。
 
  这也是最近山东省频繁有药店GSP证书被收回、撤销的导火索,在节目组曝光后,山东省省局连夜召开整改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成立6个督导组,立即赶赴问题一线,进行现场督办。
 
  新法即将实行,所有药店需警惕
 
  另外,由于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12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山东省就针对药品行业的违规问题制定了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值得所以药店警惕。
 
  第一,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或者说被吊销后仍销售药品,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情节严重性,最低罚款15万,最高可罚300万。
 
  第二,销售假药、劣药,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十年或终身禁止从业,根据情节严重性,最低罚款10万,最高可罚300万。情节严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都要被处罚或拘留。
 
  第三,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警告,根据情节严重性,可不予罚款,一旦罚款最低1万,最高50万。
 
  第四,为假药、劣药提供便利条件,没收违法所得,最低罚款5000,最高可罚75万。
 
  第五,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非法买卖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十年内禁止从业,最低罚款1万,最高可罚50万。情节严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都要被处罚或拘留。
 
  第六,提供虚假的证明或其他手段骗取相关药品许可,撤销相关许可,十年内禁止从业或受理相关申请,罚款最低5万,最高500万。情节严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都要被处罚或拘留。
 
  第七,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警告、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情节严重性,最低罚款1万,最高200万。情节严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都要被处罚。
 
  第八,非法进购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根据情节,最低罚款1万,最高150万。
 
  第九,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零售药品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等事项,或者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警告,吊销许可证。
 
  第十,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警告,责令停业,根据情节,最低罚款5000,最高50万。
 
  第十一,不配合召回违法药品,根据情节,最低罚款1万,最高50万。
 
  第十二,违规聘用人员,根据情节,最低罚款5000,最高20万。
 
  第十三,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与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吊销许可证。
 
  附:督导组成立后被撤、被收证的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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