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举办全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培训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9日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阅读数: 225


2019年9月29日至10月18日,省医疗保障局在兰州召开了全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培训座谈会。全省市(州)、县(区)医疗保障局主管局长、价采科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驻地部队医院等药品耗材负责人参加了分期培训,期间召开联盟中选和配送企业座谈会,共计850余人参加了座谈和培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景华出席会议,进行动员和政策解读。

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充分认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等起草了《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和医保配套措施,按2018年药品采购平台统计数据分解了各统筹区和医疗机构确认采购量。为了使国家省上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省迅速行动,针对各统筹区和医疗机构在约定采购量、医保基金预付、支付标准和结算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座谈答疑;针对企业关心的联盟中选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协同、非中选药品使用、阶梯降价、30天回款等问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明晰了我省落实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路线图。

谢景华要求,各市县医疗保障局要提前学习带量采购政策文件,提前给政府领导做好汇报,成立协调组织机构,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全省组织实施平稳落地。各医疗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约定采购量如期完成,确保带量采购药品30天回款,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医疗机构要将本机构用药目录与中选甘肃药品比对,加强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做好药品替代准备。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完善中选药品临床用药指南,强化临床风险评估,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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