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中标再降10%,不同意就废标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6日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阅读数: 131


  带量采购后价格还高于医院先行采购价?官方要求中标价必须再降10%,否则按废标处理!
  中标价高于先行采购价?带量采购后为何价格仍降不下去?
  就在10月14日,哈密市带量采购的官方群发布一则重要通知——《2019年哈密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带量集中招标采购项目部分产品降价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9年哈密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带量集中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已于9月20日开始执行,执行过程中各医疗机构反映部分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中标价格高于目前医疗机构的采购价格。
  现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要求将高于医疗机构采购价格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在医疗机构目前采购价格的基础上下降10%(骨科耗材除外,降价比例通知各中标企业)执行,并且不同意的按废标处理。
  从2019年10月14日到15日,哈密带量采购招标机构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通知需要调价的中标企业,接到电话通知的企业尽快给予回复,逾期不回复的按同意降价10%处理。
  哈密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后,仍有产品中标价高于现行医院采购价,这一点究竟是为何呢?
  值得注意的是,哈密市带量采购中标企业和中标价均未公开披露,仅在招标系统内发布。
  不仅全市耗材”带量采购“!医保局还要统一支付
  早前,《2019年哈密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哈密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委托,对哈密市11家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38家乡镇卫生院及6个社区服务中心、34个社区服务站所使用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进行公开集中带量招标采购医保统一支付!
  也就是说,新疆哈密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也开始集中带量采购!不仅如此,哈密市还要开启医院出局,医用耗材由医保局统一支付模式!
  医保统一支付制度,源自国家医保局改革借鉴经验的标杆——"三明模式",在今年3月,福建省发布《医疗保障电子结算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将“探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统一结算”列入省医保局的2019年工作规划。现在这一模式延伸至哈密市,医保部门结算货款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三角债“,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实现医保管控下,实现带量采购,加大议价力度,降低耗材价格!
  目前,新疆哈密市医保局、卫健委均要求中标价高于现行采购价的产品,价格再降10%,不同意就直接废标。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一举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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