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打医药虚开发票 禁止指定药店院外购药

发布日期:2019年9月12日    来源:互联网  阅读数: 172


  广西严打医药虚开发票,禁止指定药店院外购药,药代要备案。
  广西税务局行动,严打虚开发票
  日前,广西卫健委、药监局、公安厅、财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以及10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经广西卫健委官网公布。
  《工作要点》显示,广西要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由广西税务局负责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线索,组织部署开展检查;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相关稽查工作。
  6月份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对医药企业穿透式财务检查后不少地方跟进,广西此次打击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细节落实很具体。
  专项治理:禁止院外指定购药,实行药代备案
  《工作要点》强调,要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严厉处罚搭售药品行为,禁止引导患者到院外指定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流程、制度。
  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院外购药品监管。杜绝公立医院外包、出租或托管药房。
  《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显示,要12月底之前完成专项治理。
  11月底之前完成严格规范医学协(学)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行为,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未经医疗机构批准同意的学术推广等活动的治理。
  公安厅动手,严打商业贿赂
  广西严惩供销链条违法犯罪,规范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行为。加大对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发票开具、使用等情况的检查处理,严查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洗钱等违法犯罪,维护行业秩序。
  广西公安厅负责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发生的刑事案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办。
  自7月份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公安部、税务局、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披露以来,全国各地对医药商业贿赂、需开发票的打击纷纷展开,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将会有高压的专项整治。
  医药人应当注意:从现在到年底回扣营销、虚开发票等行为,已经触及了时时通电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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