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价未成功的药品,辽宁将开始动态调整
发布日期:2019年4月18日 来源:医药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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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辽宁省发布通知,将对《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信息库》中议价未成功的药品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
通知要求4月22一26日17时,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本单位临床确实需求,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议价清单勾选。
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全省各医疗机构勾选结果, 进行汇总去重整理,形成动态调整议价清单并面向社会公示。
通知明确,5月中旬,由季度动态调整议价清单涉及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自主报价,清单内药品信息需要更新的在本时段同步进行。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信息或报价,将不参与本次动态调整。
5月下旬,由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对动态调整清单药品进行联合议价, 具体时间以议价公告为准。
另外,此次动态调整的参考价:挂网采购药品依据原参考价,限价挂网采购药品依据2018年动态调整产生的限价,不重新制定参考价 (限价),不接受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