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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
从意见上看,医保局、卫健委、药监局主要工作有:
国家医保局重点参与工作6条,主要涉及护理保险、大病保险、药品集中采购、慢性病用药纳入医保等。
国家卫健委重点参与工作9条,主要涉及医养结合、儿童安全、重大疾病防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国家药监局重点参与工作3条,主要涉及疫苗安全、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等。
意见中涉及医药卫生领域的国家重点工作有:
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牵头)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医保支出结构。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国家医保局牵头)
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机制。(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加快儿童药物研发。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
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国家医保局牵头)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护人员培养,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药品疫苗攸关生命安全,必须强化全程监管,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办。(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