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4月4日 来源:医药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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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4+7集采试点城市西安发布通知,落实4+7试点监测任务,除了让医疗机构上报数据、费用结构外,我们注意到一个用4+7中选品种替代其他同类品种的参考范围。
这个参考范围分为“完全可替代”、“基本可替代(临床大多数情况可替代)”、在特定情况下可替代三种情况。
比如说,正大天晴的恩替卡韦口服常释剂型可以完全替代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基本可替代拉米夫定和依非韦伦,在特定情况下可替代阿德福韦酯。(PS.但话说,这样的替代方式,让4+7中选品种成都倍特的替诺福韦情何以堪?)
这还算替代的少的。豪森的奥氮平口服常释剂型,基本可替代利培酮、棕榈酸帕利哌酮;在特定条件下可替代氯氮平等14个品种。
这样的替代方式,正是4+7集采想看的的结果,也是医药云端工作室之前预判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同治疗领域不同通用名药品的提换,并且更加激进。按这样的进度,不用实施第二批第三批带量采购,很多同类药品都将被替换下场。
不难看出,参考范围旨在进一步保障4+7集采中选结果的执行,为临床医生划定了必须要用的品种(25个中选品种),以及可以替代的同类品种,牢牢锁定4+7集采范围。
虽说只是一个参考,但在具体操作中,想必进入可被替代范围的这100多个品种要想使用也很难了。
而没有进入可替代参考范围的品种也恐怕高兴不起来,里面都是治疗性的常规用药,很多非治疗性的品种很有可能会进入另一个更令人无奈的目录:《辅助用药目录》。而用量大的品种,会不会像福建那样重点监控的措施出台呢?拭目以待。
西安发布4+7集采监测任务及分工
为确保各项数据及时上报,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及各公立医疗机构、各企业单位务必于4月2日前上报各自的相关数据。
通知明确了监测任务及分工:
25个中选药品的每家生产企业直接报送数据至上海联采办。负责25个中选药品配送的每家流通企业直接报送数据至市医保局。
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直接将西安地区数据交换至上海联合采购数据交换平台,因数据汇总的需要,相关数据请同时反馈给市医保局。数据内容结合西安情况增加了品种分类。
西安市卫健委牵头,督促和指导西安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上报“确保质量、费用控制”两方面指标的数据,并抄送至市医保局。西安市卫健委划定替代药品范围后,报送试点办审核。
西安市医保局负责汇总西安地区内各相关单位报送的数据,并按照国家通知中要求的模板,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后形成西安市试点工作月度报告上报。
药品质量、采购量、企业库存量、医院使用情况全方位被监测
如此一来,也正说明此前业界流传的国家医保局向“4+7”城市发布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监测方案》,在西安市率先落地。
“4+7“集采工作全方位实时监控,这是首次在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中,对执行层面的监控提到如此高度。月度报告的机制也意味着“4+7”集采的结果将持续地得到监控,也必须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