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3月20日 来源: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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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甘肃省卫健委发布通知,进一步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
落实基本药物全面配备,逐步提高基药配备比例
通知要求,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合理配置,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
2019年底,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不低于30%或金额比不低于20%,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不低于50%或金额比不低于45%,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不低于70-80%、金额比不低于50-55%(乡镇卫生院品规比和金额比不低于80%、5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品规比和金额比不低于70%、50%),要加强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
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探索处方自由流动
各地要探索规范统一区域范围内或医联体机构内医疗机构用药的品种、剂型、规格,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探索医联体内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药品一体化配送等机制,保障药品供应协调联动。
开展短缺药品用量监测,及时调整急抢救及临床必需药品储备目录、重点短缺药品专项施策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短缺风险防范机制。
优先采用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纳入原研替代,与同通用名国家医保谈判药同等待遇
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切实保障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在制订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实施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等用药指导中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
要优先采购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其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与同通用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中享受同等待遇。
强化各级监督考核
通知还明确,将辖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点考核:
1.以市、县为单位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年度平均基本药物配备比例达标情况。
2.政策培训落实情况。落实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药物相关政策培训全覆盖。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医师药师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全覆盖。
3.辖区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及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4.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情况。
5.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和综合应对情况。
对医疗机构重点考核:
1.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年度配备比例达标情况。
2.基本药物使用管理落实情况。包括基本药物系统标识情况、落实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情况、基本药物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和执行情况。医师药师培训全覆盖情况。
3.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和院内管理情况。
4.监测评价、使用评估、综合评价开展情况。
5.医联体牵头单位关于医联体内药事服务协同发展情况。
其中医疗机构重点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年度配备比例同时纳入千分制考核,医联体工作纳入牵头医疗机构年度考核。
此外,通知还明确,甘肃省卫健委自2019年7月起根据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数据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比例适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