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做好宪法系列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9年1月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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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5 核稿: 杜雪梅 编审: 皇利华 编辑:wangdan
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伏瑞峰组织各处室(局)全体人员以视频方式专题学习了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主讲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我国宪法的修改》。
袁曙宏书记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的修改及其要求和我国宪法的显明特色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通过学习,全体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基础,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努力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事业发展。
为做好宪法系列宣传工作,下一步全区卫生健康将继续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活动主题,持续安排宪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使之入心入脑,増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举办一次宪法宣誓仪式。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组织委员会全体成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各盟市、委直属单位也要结合实际举办一次宪法宣誓仪式。三是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委员会机关党委要安排一次中心组专题宪法学习。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局),委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四是召开一次研讨会。为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法制处将结合实际积极推动立法工作,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委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相关直属单位、处室局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积极推进精神卫生立法工作。五是开展一次宪法进医疗机构活动。12月8日前,各盟市、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相关处室(局)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宪法进医疗机构活动。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张贴画、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设施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在咨询台、护士站等地点摆放宪法文本和宣传资料,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宣传教育,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六是开展一次媒体宣传活动。委员会门户网站、健康内蒙古官微、家庭网要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宣教中心要做好对权威报道和稿件的再编辑再传播,创作更多质量精良的宪法宣传作品,突出宣传我国宪法的精神、原则、核心要义,全面准确解读宪法,对全区“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中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在网上集中推送展播。(杜雪梅 孙彩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