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健康天使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数: 166


内卫计党委字〔2018〕595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机关各处室(局):

为贯彻共青团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天使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现就自治区卫生健康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动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志愿服务工作向前发展,不断壮大自治区卫生健康志愿服务联盟队伍,确保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二、工作安排

1.在全区范围内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未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盟市及单位要尽快部署落实。

2.全区各盟市及直属单位按照《健康天使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制定的恤病助医、健康促进、扶贫攻坚、疾病预防、心理援助、家庭关爱、应急救援、无偿献血、为老服务、平台支撑十个专项计划措施,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行部署落实。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多方协调,形成联动。各盟市及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健康天使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纳入志愿服务工作大局,并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选择合适的项目开展行动,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效果。积极与当地民政、精神文明、扶贫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整合多方资源,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2.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实施。各盟市及单位要由专门机构负责计划落实,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分解目标、细化责任,落实好每项工作。要做好台账管理,有记录、有评价,有章可循。为健康天使行动提供经费支持,加强与企业、基金会等联络,争取资金、项目支持等。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健康天使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行动作为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各盟市及直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健康天使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计划的联络工作,如有变动及时与自治区卫生健康行业党工委办公室联系更替。尽快填写好附件2和附件3表格内容,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至行业党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刘淑清

联系电话:0471—6945965

邮  箱:1309116214@qq.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天使志愿服务行动计划”联络表

   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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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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