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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数:
351
内卫计医字〔2018〕594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20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尽快组织落实,并就突出要抓好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流感这个致死性疾病的严重危害,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培训视频光盘和课件(随本通知发各盟市)为重点,突出抓好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培训工作,切实落实“流感样病例及早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救治措施,减少重症发生。
二、储备抗病毒药物,确保救治需要
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已经将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抗流感病毒药品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要提前做好采购工作,保障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
三、加强重症患者救治,降低病死率
自治区组建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全区流感医疗救治培训、技术指导和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的会诊等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疫情特点和医疗资源情况,指定具备较强综合能力、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的医院,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在对流感重症患者进行救治。医院要统一调配资源,确保流感重症患者救治需求,减少重症及危重症的发生,降低病死率。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