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药不宜久存

发布日期:2012年4月28日    来源: 新华网   阅读数: 91


核心提示:许多人病愈后习惯将用剩的药品留下以备后用,专家提示,用剩的药品,尤其是已经启封的药品,因为失去了原来的保存环境很容易发生变质,因此不易久存。
  一、抗生素类注射剂。尤其是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剩下的抗生素注射剂一般不足一个疗程,再次使用可能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造成病情反复,难以治疗。
  二、有效期短的药品。如胃蛋白酶合剂、多酶片、利福平眼药水等,有效期很短,很容易过期失效。
  三、不常用的药品。家庭不常用剩余药品长时间放置容易过期失效,并易与其他药品发生混淆。
  四、打开制剂包装的药品。如喝了一半的糖浆、口服液,剩余部分极易污染变质,毫无保留意义。
  五、标签丢失的剩余药品。搞不清楚保质期,也不宜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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