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医院外科微创能力提升项目麻醉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58

  
  长春市人民医院外科微创能力提升项目麻醉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08-01039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外科微创能力提升项目麻醉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供货安装地点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套)
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
1
JM-2024-08-01039
长春市人民医院外科微创能力提升项目麻醉系统采购项目一标段
长春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麻醉系统
3
240万元
 
  5、采购需求:麻醉系统等设备采购(含安装)
 
  6、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交货完毕;
 
  7、质量要求:符合最新相关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5.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人民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广街道南京大街728号
 
  联系人:汤浩
 
  联系方式:0431-86097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陈凯
 
  联系方式:18626689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凯
 
  电   话:18626689600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760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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