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医用耗材生产(供应)企业解除配送关系事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8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52

  
  各有关生产(供应)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流合一”医用耗材采购新平台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药采〔2018〕11号)等精神,现对前期收到的解除配送关系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日)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内容、格式自拟;无异议的将于公示期后予以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医用耗材采购科,0571-12393;0571-5602530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