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9/26 来源: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56
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阳光集中挂网采购工作,加强价格管理,常态化做好医用耗材的价格联动工作,现将开展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范围
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已纳入我省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挂网的医用耗材。不包括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用耗材(含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我省组织或参加的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二、价格联动规则
(一)取对应医用耗材的全国省级挂网价的低值作为我省的挂网价。省级挂网价指各省(不含江西省)统一执行的近一年(本通知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下同)有采购记录的挂网价(不含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
(二)无外省省级挂网价的医用耗材,取江西现行挂网价作为我省的挂网价。
三、工作流程
(一)价格申报
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2日,企业登录平台,进入“耗材招标结算”,选择“价格联动”,按系统要求上传价格申报承诺函(详见附件),选择挂网医用耗材,申报全国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挂网价。
1.申报时间。医用耗材挂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网上申报价格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2日。
2.申报方式。企业登录平台,进入“耗材招标结算”,选择“价格联动”,按照《价格申报网上操作手册》,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内容。企业申报联动范围内所有医用耗材(医用耗材医保编码27位、体外诊断试剂医保编码22位所代表的产品、在我省挂网的国家不赋码产品)各省省级挂网价及相关省份名称,无外省省级挂网价须选填“无省级挂网价”,申报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4.申报要求。企业应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内容申报的,暂停挂网。
(二)价格公示
对企业申报的全国省级挂网价的低值和我省拟挂网价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企业虚报、瞒报价格且公示期未申请修正的医用耗材,核实后暂停挂网。
(三)价格公布
经价格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企业对我省拟挂网价进行公布,经公布后执行;价格公示有异议的,经复核并再次公示无异议后,采取价格联动措施。
(四)价格执行
医疗机构按照公布的挂网价与企业进行网上议价采购。
四、价格动态调整
(一)本次价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若有新的更低的省级挂网价出现,企业应在一个月内申报新的价格信息。
(二)未纳入省平台挂网的新申请挂网医用耗材,按本通知价格联动要求,在申报时同步填报价格信息,符合联动规则的,经价格公示、公布执行。
联系电话:0791-88102300
附件:价格申报承诺函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