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调整部分注射剂挂网产品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8/29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80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注射剂将统一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现我省注射剂挂网产品调整信息如下:
 
  一、调整后注射剂统一按转换比“1”挂网,挂网价格根据原我省在线交易价格进行换算,统一保留2位小数,其中:单支挂网价不高于2元,第3位小数直接进位;单支挂网价高于2元,第3位小数直接去尾。后续我省将不再受理注射剂多支装产品申报挂网。
 
  二、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自8月29日起上线执行(具体信息见附件1),拟暂停的原在线产品保留至9月15日。其中涉及调整的低价药品等产品请配送企业及时调整挂牌信息。
 
  三、未维护最小制剂单位医保编码的产品暂以现有编码挂网(具体信息见附件2)。11月1日止仍未维护最小制剂单位医保编码产品暂停我省在线交易。医保编码维护完成后请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申报挂网管理”-“带量采购申报”-“注射剂申报”模块申报挂网信息。
 
  附件:1.调整产品清单.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8月27日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