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省级(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报名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17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53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省际联盟药品接续企业申报产品信息的函》,自即日起开展省级(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相关工作,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接续范围
 
  陕西十一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的10个品种、甘陕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的9个品种、陕西自行开展的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的19个品种(共 38 个品种)。
 
  申报企业
 
  本次只接受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的申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须以生产企业为单位分别申报。
 
  、采购目录
 
  详见省级(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品种清单(附件1)。
 
  申报方法
 
  (一)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3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12、13号窗口)
 
  (三)需携带的报名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格式文件详见附件2);
 
  2、申报产品一览表(附件3)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3、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境内代理人,需提交由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出具的总代理证明。
 
  (四)咨询方式
 
  电话:029-88661311(周一、周三下午14:00至17:00)
 
  注意事项
 
  (一)法人授权的申报代表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一个申报企业只能授权一个自然人作为申报代表参加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单独委托申报代表,也可共同委托一个自然人作为申报代表。共同委托申报代表时还需提交集团公司出具的股份关系证明材料(加盖集团公司公章)。
 
  3、一个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申报企业或一个集团公司所属多个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加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活动。
 
  (二)申报产品要求
 
  1、属于目录范围,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须参与本次报名,未按要求按时报名的,取消其挂网资格并在采购周期内不接受挂网申请。
 
  2、同一目录下(指定规格),申报企业选择一个供应包装数量(注射剂申报“1支”)申报即可,其他供应包装待中选结果执行前另行组织补充申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申报产品一览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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