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9/21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49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企业申报产品信息的函》,自即日起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参加,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联盟省兵团
 
  陕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贵州、西藏、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3省(区、兵团)自愿组成省际联盟,开展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申报企业
 
  本次只接受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的申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须以生产企业为单位分别申报。
 
  、采购买力目录
 
  详见省际联盟集采药品目录清单(附件1)。
 
  信息发布平台
 
  依托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网上发布。
 
  申报方法
 
  (一)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3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12、13号窗口)
 
  (三)需携带的报名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格式文件详见附件2);
 
  2、申报产品一览表(附件3)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3、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境内代理人,需提交由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出具的总代理证明。
 
  (四)咨询方式
 
  电话:029-88661311(周一、周三下午14:00至17:00)
 
  注意事项
 
  (一)法人授权的申报代表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一个申报企业只能授权一个自然人作为申报代表参加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单独委托申报代表,也可共同委托一个自然人作为申报代表。共同委托申报代表时还需提交集团公司出具的股份关系证明材料(加盖集团公司公章)。
 
  3、一个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申报企业或一个集团公司所属多个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加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活动。
 
  (二)申报产品要求
 
  1、属于目录范围,在联盟省份已挂网的产品,须参与本次报名;未报名的,取消采购周期内挂网资格。
 
  2、同一目录下(指定规格),申报企业选择一个供应包装数量(注射剂报“1”)申报即可,其他供应包装待中选结果执行前另行组织补充申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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