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人民医院麻醉机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7/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113

  
  伽师县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SX(GK)2022-12
 
  项目名称:伽师县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480000
 
  最高限价(元):1480000,2440000,900000,16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伽师县人民医院4K 腹腔镜系统
 
  数量:4
 
  预算金额(元):14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伽师县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转运呼吸机、麻醉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伽师县人民医院高端婴儿培养箱、婴儿培养箱、高端婴儿辐射保暖台、高端婴儿辐射保暖台、高端婴儿辐射保暖台、经皮胆红素测定仪、婴儿T-组合复苏器、儿童洗胃机、婴儿电动吸引器、新生儿床旁监护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伽师县人民医院产科一拖15胎监中央监护系统(胎儿母亲监护仪)、重症一拖15中央监护系统(高端监护仪7台、常规监护仪8台)心电图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网页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5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 ,自行下载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伽师县行政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局)四楼财政局开标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1:00
 
  开标地点:伽师县行政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局)四楼财政局开标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伽师县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喀什伽师县团结路32号
 
  联系方式:0998-6739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伽师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8-5713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张春雨
 
  电 话:0998-5713206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