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产品(二)


发布日期:2022/3/24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9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1号)精神,根据前期《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挂网的通知》,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产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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