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挂网


发布日期:2022/3/17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71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检测策略,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二、时间要求
 
  集中申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3月18日;后续工作日可申报。
 
  三、产品挂网流程
 
   (一)生产企业报名
 
  拟申报产品的企业(指国产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同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以及进口、港澳台产品的国内一级代理企业)登录医用耗材基础库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已获得账号(编号hsxxxx)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报名。网上注册完成后,即完成报名。
 
   (二)产品申报
 
  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产品,可通过医用耗材基础库网上申报注册证信息,维护产品信息,无需线下递交产品材料。报名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三)产品挂网
 
  形式审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后,产品挂网销售。
 
  四、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附件:报名操作手册.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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