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中心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2/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71

    灯塔市中心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东三里街75-16号网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S20220004
 
  项目名称:灯塔市中心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牙科电动抽吸,牙科综合治疗机,口腔数字观察仪,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供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医疗器械注册证;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4日  至 2022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东三里街75-16号网点)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5、医疗器械注册证;6、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灯塔市中心医院
 
  地址:灯塔市烟台街道繁荣街58号
 
  联系方式:于昌鹏1318862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东三里街75-16号
 
  联系方式:王怀若 13322331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怀若
 
  电 话:  133223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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