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1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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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递交的代理商代理协议、药品补充批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拟变更部分在线交易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人)(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变更。
联系人: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