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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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委托,对其所需儿科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谈判采购,资金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XHYZB2021A885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五包,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可对其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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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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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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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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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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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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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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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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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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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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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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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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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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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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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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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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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T组合复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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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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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辐射保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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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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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项目许可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有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完整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替代;
8.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凭证(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完税凭证、或其他能证明依法纳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9.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及参保人员明细表(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被授权人在明细表中);
10.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同时未有重大税收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