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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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委托就其所需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拟组织单一来源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编号:SXHXCZ-2021-130
二、项目名称: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1、胃镜室现使用富士电子内窥镜系统VP-4450HD,只能搭配使用富士内镜,其他厂家的电子胃肠镜不能同其主机兼容,接口完全不能匹配。电子胃肠镜是电子学和光学组件精密组合的精密仪器,为不影响正常诊治工作,降低和防止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同时为了保持原有设备的配套性、稳定性、兼容性。国药器械山西医用耗材配送有限公司作为日本富士在山西省长治市代理商,将提供原厂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及配套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2、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不分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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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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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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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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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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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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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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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胃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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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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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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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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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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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肠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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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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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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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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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4、资金来源:医院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人民币501万元
四、参与单一来源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法有效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领购谈判文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国药器械山西医用耗材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府东街东段68号园区总部基地8层804室
七、公示期: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五个工作日),如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下午15:00
2、谈判地点: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联系地址:长治市城区延安南路110号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355-312801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
联 系 人: 邱女士
电话及传真:0355-352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