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17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61
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拟增补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予以公示。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系统,在“企业公示”菜单下查看拟增补配送企业公示信息。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相关书面申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咨询室(610室),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18日。
安徽省医院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