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6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阅读数: 
           74
 
  
	各相关企业、各医疗机构: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挂网采购工作的函》的要求,现将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维护产品信息要求
	  1.维护信息企业范围
	十二省(区、市)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含国外生产企业的国内一级代理企业)。
	  2.维护方法和流程
	中选企业使用医用耗材交易账号登录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系统进行维护,本次维护需对应企业中选产品信息,将各产品规格型号区间范围内的产品拆分成具体编码信息,同时填写与之相对应的27位国家医保编码和产品单位信息。无27位医保编码的企业可以不进行产品信息拆分。
	  中选企业要高度重视,确保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可靠。对于未按时进行信息维护或信息维护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负。
	  具体操作详见《耗材带量采购-采购目录维护操作手册》(附件1)。
	  3.维护时间:
	  2021年11月5日—11月30日17时。
	  二、建立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并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无交易账号的配送企业、医疗机构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的《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账号办理须知》办理。
	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云南省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账号找回及密码重置办理须知》办理。
	  中选企业无交易账号的请按附件2的要求,将相关资料发送至ynscgpt@vip.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申请账号+单位名称”。
	  三、全省相关医疗机构于2021年12月1日起,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中“耗材带量采购”模块采购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确定的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医疗机构均应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交易,不允许进行二次议价。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选用中选产品,严格执行中选价格。
	  四、联系方式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 0871-65301758、0871-65167613、0871-68313372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   0871-65165512
	 
	 
	  
附件1:耗材带量采购-采购目录维护操作手册.docx
	  
附件2:生产企业申请账号要求及说明.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