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8/25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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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根据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2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药监三办罚〔2020〕4号),及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核查,拟暂停天津市博爱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及其产品小败毒膏(包装规格:10g*6/盒)在线交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人: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