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7/30 来源: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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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
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
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公示符合挂网要求的治疗用生物制品、无在线
交易儿童药品、无糖型药品、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品将于2021年8月2日起上线。
后续,将组织开展相关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平台通知。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