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公布治疗用生物制品等挂网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7/30    来源: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78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公示符合挂网要求的治疗用生物制品、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无糖型药品、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品将于2021年8月2日起上线。
 
  后续,将组织开展相关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平台通知。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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