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价格异常药品挂网价格动态调整信息审核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3/5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阅读数: 78

    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云医保〔2020〕95号)、《关于部分供应价格异常药品重新申报调整挂网价格的函》、《关于调整第二批供应价格异常药品挂网价格的函》、《关于部分供应价格异常药品重新申报调整挂网价格补充通知的函》及《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相关事项的函》要求,供应价格异常药品挂网价格动态调整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点击:供应价格异常药品审核结果表,查看审核结果。
 
  其中,无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和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的药品,以企业申报价格和同通用名同规格剂型挂网药品均价两者中的较低价格作为拟挂网价格。若后续因申投诉处理结果,造成分组产生变化,将可能调整相关药品同组均价及拟挂网价格。
 
  二、公示期: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
 
  1.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的账号密码于2021年3月9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提交申诉或质疑材料。
 
  2.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应在2021年3月9日下午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递交纸质申诉或质疑材料。
 
  3.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请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应办事须知办理。
 
  4.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4)现场递交纸质材料(原件,并加盖鲜章)包括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递交材料的可不提供)、申诉/质疑汇总表(附件3)(递交时需提供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现场递交纸质材料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供现场查验,查验后身份证原件退还本人。
 
   (5)纸质申诉/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7楼701。
 
   (6)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65332056。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附件3:申诉质疑汇总表(格式).xls
 
  附件4:药品申诉(质疑)系统操作手册.pdf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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