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2/19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93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减轻企业负担,便于医疗机构采购搜寻,现将部分两年以上无医疗机构采购记录的备案采购产品移出交易目录(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移出交易目录后,基础库数据予以保留。如有异议,请各有关医疗机构在2021年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咨询QQ:可通过平台登录下方的“QQ平台咨询”进行业务和技术咨询。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