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2/3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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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目录第七轮动态调整的通知》(药采〔2020〕80号)要求,现将申请高值医用耗材挂网目录动态调整的产品外省省级中标价、产品限价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1.备案交易目录申请转入集中交易目录的产品2018年以来外省省级中标价;
2.根据动态调整办法计算的备案交易目录申请转入集中交易目录的产品限价。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9日至2月3日(工作日)。
三、相关说明
1.请相关企业(见附表)及时登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系统中“限价公示”菜单栏查看。
2.目录调整申报期内相关企业提交的外省价格多数不符合本次外省省级中标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①时间不符,不属于2018年以来的外省省级中标价;②不是省级中标价,所提供价格仅为挂网限价、参考价等;③所提供材料无法判断出价格类型、价格生成时间等关键信息。
3.没有有效的外省省级中标价和我省省、市级医院实际采购价的产品申请目录调整的,为无效申请(公示限价为空)。
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供《申(投)诉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外省价格有异议的,请提供省级中标价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应省份官方网站公布中标价通知的截图等)至省药采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5.按照国家及我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纸质材料递交采取企业现场申报,提倡外地企业委托在肥人员现场递交,传真件和邮递件不予受理;材料如内容不全、逾期递交、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6.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7.递交材料地址:合肥市益民街20号省卫生援外培训中心六楼610室(咨询室)
咨询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附件:1.相关企业名单
2.申(投)诉登记表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