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30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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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9月21日通报了2020年第二季度药品中标企业主体和配送企业配送情况,截至2020年10月8日共收到47份申诉材料;2020年12月15日通报了2020年第三季度药品中标企业主体和配送企业配送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收到49份申诉材料,无质疑材料。经过进一步核查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1、对未提出申诉及申诉理由不成立的企业,维持拟处理意见。
2、经酌情考虑,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配送率不达标的,免于违约处理。
三、因医疗机构对采购订单操作有误,导致配送率不达标,但企业实际已配送,由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重新核算达标后免于违约处理。
四、因生产线升级改造、产品停产、原料短缺等原因导致配送率不达标的,降低处理层次。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