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8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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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执行2019年短缺预警药品应急磋商和市场撮合成交结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甘药采办发〔2019〕4号)要求,2019年磋商撮合结果采购周期已满,为保障药品供应,现对2019年短缺预警药品应急磋商和市场撮合成交药品进行再确认,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录范围
2019年短缺和涨价药品磋商撮合成交药品,具体目录见附件。
二、基本原则
2019年短缺预警药品磋商撮合确定的一年执行周期已完成,原成交结果不再具有合同强制力,为确保临床供应,按照企业自愿、保供稳价原则,对磋商撮合采购期满的药品,企业按原成交价或低于原成交价继续保障我省供应的,保留集采平台交易资格;如不能按照原成交价保障供应的,调整至阳光平台交易,并将原成交价作为挂网参考价;对于磋商撮合成交的同品规未挂网药品,企业可按照不高于同品规最低成交价申报挂网,纳入集采平台交易。
三、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采取反向确认的方法,企业同意继续按照原成交价格供应的,无需进行申报;企业如不同意按照原成交价格供应的,需提交调整平台申报材料,公示期满后调入阳光平台交易;未申报的视同认可原成交价,保留集采平台交易。
(二)调整平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电子印章和鲜章扫描均可)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磋商撮合同品规新申报药品将药品注册批件、说明书、药检报告、价格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境外药品生产企业需同时提供最新授权书;企业主动申请降低现有价格的,自拟降价承诺函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申报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月3日。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931-2909265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保局)
受理邮箱:915984706@qq.com
附件:2019年短缺预警药品应急磋商和市场撮合成交药品再确认信息表.xlsx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