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19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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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公示2020年药品动态调整价格质疑处理结果等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价格质疑处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将申请停产、撤废及未上报的药品处置结果再公示结果予以公布。
一、价格质疑处置结果
公示期内,共收到申诉和质疑4份,核查处置后,公示质疑成立的55个药品中,同意全国最低价联动的48个,系统自动更新企业报价;分流至待定的4个;不同意联动申请撤废的2个,2年内不再接受挂网申请。质疑不成立38个;需进一步调研的15个(见附件1)。以上结果不再接受申诉和质疑。
二、申请停产、撤废及未上报的药品处置再公示结果
公示期内,共收到3份申诉质疑,经核查处置后确定为最终结果(见附件2),不再接受申诉质疑。动态调整已上报成功的药品暂不接受撤废申请。
三、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382、2909265、2909268、2909192、2909193、2909266。
甘肃省药品采购企业交流QQ群:208694057。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931-8558793。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