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15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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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对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通过“分类采购”项下的“药品采购”—“公示信息管理”—“公示信息查看”—“查看公示列表”中找到相应产品,点击“办理”功能,进行质疑,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逾期不再受理。
被质疑企业收到质疑材料后,须在12月21日17:00前通过平台作出澄清并提交相关材料。
公示期: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17:00。
附件: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产品公示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