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采购骨密度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数: 103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1-202011-101014-0023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36,000
 
  最高限价(如有):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骨密度仪
2台
¥220,000.00
2
眩晕诊断仪
1台
¥1,200,000.00
3
全身型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台
¥350,000.00
高端全身应用彩超
1台
¥1,000,000.00
中端全身应用彩超
8台
¥3,120,000.00
4
经颅多普勒
1台
¥88,000.00
5
振动排痰机
5台
¥100,000.00
6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30台
¥147,000.00
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30台
¥111,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1:骨密度仪;包2:眩晕诊断仪;包3:便携超声、高端全身应用彩超、中端全身应用彩超;包4:经颅多普勒;包5:振动排痰机;包6:移动式空气消毒机、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2、标的数量:包1:2台;包2:1台;包3:10台;包4:1台;包5:5台;包6:60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1:适用范围:用于骨密度的检查。
 
  包2:适用于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症的辅助诊断,以及治疗水平及后半规管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症。
 
  包3:便携超声适用于腹部、妇科、产科、心脏、浅表组织与小器官、外周血管、颅脑,直肠、术中、小儿、介入性超声等全身应用;高端全身应用彩超适用于腹部、产科、妇科、心脏、小器官、泌尿、血管、儿科、急诊、麻醉、其它;中端全身应用彩超适用于腹部、产科、妇科、心脏、小器官、泌尿、血管、儿科、急诊、麻醉、其它。
 
  包4:要求配置计算机、多普勒软硬件及探头等。
 
  包5:用于胸腔外部处置时进行气道清除排痰治疗,适用于分泌物排出困难或由粘液阻塞引起的肺膨胀不全患者,同时促进气道清除排痰或改善支气管引流。
 
  包6:消毒方法采用等离子体,杀灭率均>99.90%。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政府采购品目编码: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项目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约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包6不适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购(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领购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
 
  电话:020-37860613/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碧贞、林乐怡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860613/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碧贞、林乐怡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招标文件(邮购方式需要收取人民币50元快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栏目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305号
 
  联系方式:020-3728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业生、罗海山、秦义(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3786054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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