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


发布日期:2020/8/11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阅读数: 105

        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的函》、《云南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方案》(云医保〔2019〕156号)等相关复函,现将云南省第二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非中选药品挂网结果,详见附件1。挂网原则如下:
 
   (一)符合申报要求的云南省第二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
 
   (二)未按申报要求申报价格的,医疗机构可议价采购。
 
   (三)与中选药品同通用名的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
 
   (四)可挂网产品将于2020年8月17日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药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剂单位、计价单位、包装单位、包装数量、通用名、剂型、规格、企业名称、备注等)。如药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派授权代表在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01室递交信息修改申请资料。
 
  二、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对应同通用名的老中标药品,将在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
 
  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非中选药品挂网结果中备注“需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
 
   (二)请企业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原件扫描件和《配送包装说明》Excel电子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基药备案表”。未按时完成样品备案的企业,本月无法挂网交易。
 
  四、交易系统账号
 
   (一)已有“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交易账号的企业,沿用原有的交易账号。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0871-65357873、6839389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采购二科
 
  附件:附件1非中选药品挂网结果.xlsx
 
  附件2停止交易目录.xlsx
 
  附件3:样品备案相关材料.rar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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