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0年第六批新增阳光挂网结果暨恢复部分暂停交易药品交易资格等有关事宜


发布日期:2020/8/7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阅读数: 88

    各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9号)、《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号)、《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甘药采发﹝2017﹞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第六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对部分暂停药品交易资格予以恢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第六批新增阳光挂网结果
 
  2020年7月31日至8月4日,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2020年第六批 264个拟新增阳光挂网结果公示后,公示期内不涉及结果、价格申诉质疑的药品共116个,按程序已完成新增阳光挂网规定流程,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挂网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与交易价格
 
  自2020年8月13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可通过甘肃省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按照阳光交易规则采购2020年第六批新增阳光挂网药品,严禁网下采购。
 
  药品实际成交价由交易双方参考平台提供的价格参考数据自行议定,对企业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承诺价采购。对于新上市品种或无省级价格的,平台统一标示为“该产品无省级中标价”,警示交易双方合理确定实际成交价。
 
  三、关于2020年第六批拟新增阳光挂网申诉质疑处理结果的再公示
 
  2020年第六批新增阳光挂网公示后,符合新增挂网要求但涉及结果、价格申诉质疑的药品共10个(见附件2),按照申诉质疑处理程序对处理结果进行再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2日。
 
  公示期接受企业申诉质疑,申诉质疑采取不见面方式受理,将电子版申诉材料直接发送指定邮箱,也可向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处提出。
 
  经再公示无异议的,将同2020年第六批新增阳光一并导入阳光平台,自2020年8月13日起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不再另行通知。
 
  四、公示部分暂停交易药品恢复交易资格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扬子江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生产的氨甲环酸注射液(规格5ml:0.5g,流水号605858),2020年3月31日因生产线改造申请暂停交易,目前企业生产线改造完成可正常保障供应,并执行原中标价9.01元/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2日,公示期内接收申诉质疑,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在原平台恢复交易。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3、2909268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 gansuYPxzYG@163.com
 
  附件: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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