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8/4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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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依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由企业提交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经审核后,现对部分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公示期: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
联系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