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7/4 来源: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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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挂网采购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94号)要求,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挂网目录(详见附件1)。
二、挂网要求
(一)目录范围内的生产企业经企业自主申请可在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其他生产企业的申报资质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可在集中采购平台挂网。
(二)挂网时须填报全国最低三省现行采购价,供医疗机构议价参考,无全国最低三省现行采购价格的,根据市场供应情况自主合理报价。
(三)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报挂网产品价格信息(在采购周期内,如全国最低三省现行采购价格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及时进行更新申请),若虚假填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该检验试剂在我省的挂网资格,企业记入不诚信记录,并2年内不允许参与我省的检验试剂采购活动。
三、挂网方式
(一)相关企业需携带企业报名册(详见附件2)到我中心领取网上用户名,及时完成信息申报及维护工作。
(二)相关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一般耗材招标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信息维护前,请各企业认真阅读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在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指南”栏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至7月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时间:2020年7月8日18:00前完成网上信息维护。
(三)报名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联系电话:0971-6121252、 0971-6145480
0971-5115636 (交易受理部)
附件: 1.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挂网目录
2.企业报名册
3.需上传的资料模板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