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 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6/23    来源:天津市医药采购  阅读数: 110

  

各相关单位:

在京津冀三地医保局密切配合下,本次京津冀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工作已于615日如期结束,并发布挂网成交品种结果(详见附件1)。

按照《京津冀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04号)相关工作要求,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实行限价挂网采购。

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如相关企业尚未领取天津市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平台用户名和密码,需按照平台20191231日《关于调整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经营企业备案流程的通知》要求领取相关系统账号信息。

请各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按照网上采购操作说明,及时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https://www.tjmpc.cn),进入耗材平台-医院系统/企业系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网上采购工作。

附件1:京津冀新冠检测试剂联合采购挂网成交品种列表

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网上采购操作说明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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