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采购记录药品(医保药品)申投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5/27    来源: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阅读数: 97

  

沪药事药品〔2020〕43号

各生产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2020424日《关于关闭无采购记录药品(医保药品)采购状态的公示》的要求,在本市阳光平台201941日起至2020331日无采购记录且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市药事所将于2020529日起关闭其医疗机构采购资格,保留药店采购资格。经核实,对医疗机构实际有采购的及新进医保目录的药品予以保留采购资格,具体药品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同意保留医疗机构采购资格药品名单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0年526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