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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现对部分撤网药品信息(2020年第三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
公示期:2020年5月22日-26日17:0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附件:申请撤网产品(2020年第三批)明细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