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5/20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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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18号)要求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联盟区域集中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联盟区域集中采购报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5月21日8:30—12:00(北京时间,下同),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代表签到时间为8:30-9:30;
(二)报价材料递交时间为9:30-10:00;
(三)报价信息宣读时间为10:00-11:00。
二、报到地点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三、流程及要求
(一)签到要求
企业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加盖企业公章,模板见附件1)参加报价工作,且企业代表须与此前在系统提交的专项申报材料中的被授权人为同一人,授权书于企业签到时递交。
(二)报价要求
1.企业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6.申报价格”相关报价要求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联盟区域集中采购申报产品报价表》(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下简称《报价表》,模板见附件2),未按要求进行合格报价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集中采购资格。
2.报价企业按要求将《报价表》装在密封信封内,信封封面须写明报价企业名称和组别(如:***公司,核酸组),信封背面封口处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被授权人指模)并由被授权人手写签名,报价前不得拆封,一旦拆封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如同一报价企业有多个组别报价产品的,须按照不同的组别分别填写报价表,并分别装在对应组别符合要求的报价信封内。
(三)其他要求
1.企业代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没有按时签到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资格。
2.企业代表如参加不同组别的报价,签到时须按照组别分别进行签到。
3.企业代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材料,没有按时递交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资格。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签字外,原则上要求打印。
5.报价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修改。
附件下载: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