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第一批规范新批准上市药品维护配送关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5/13 来源: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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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医保函﹝2019﹞138号)要求,我区第一批规范新批准上市相关药品信息审核结果已公示完毕,审核通过产品已导入药品交易系统,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时在系统中维护确认配送关系,以便医疗机构使用,特此通知。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2日